南海实验学校关于2021年职称申报资格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自主评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学校职称评聘办法及程序,各学部(校区)及时启动了评审工作。经本人申报,各学部(校区)评审资格审核小组审核、领导小组推荐,总校学术委员会复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共有41人通过资格审核,进入下一轮评审,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非自主评聘类
1.通过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资格审核,并上报教育局人员名单。
初中部:张进军、高俊侠 小学部:严节节、刘琴
旌旗山初中校区:乐华萍 长峙小学校区:潘成美
惠民桥小学校区:刘颖娜
2. 通过中级教师职称申报资格审核,并上报教育局人员名单。
幼儿部:范佳莉
二、自主评聘类
1.高中部通过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资格审核,并进入第二轮评审人员名单。
虞珍珍、李园园、陈颖颖、林静静、刘铭
2.通过中级教师职称申报资格审核,并进入第二轮评审人员名单。
高中部:季佳琳、郑学丰、许晨来、陈健波、钱佳蕾、
赵博恒、李 萍
初中部:陈琳、胡妩、李书婷、林敏、何琼、周项杰、
叶霓琼、刘时佳
小学部:汪佳慧、周涵谦、胡琛、应璐、潘杰
长峙小学校区:严傲阳、蒋梦嫦
惠民桥小学校区:邵乐豪、张燕、严佳梦、何盈颖、刘雷
旌旗山初中校区:董超羿
公示期自即日起5天,即1月7日至1月1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1月12日前口头或书面将有关意见反馈到学校纪委(0580-2091035)。
南海实验学校
2022年1月7日
附件:
1.南海实验学校2021年度非自主评聘高级、中级教师职称申报资格条件;
2.南海实验学校2021年度自主评聘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资格条件;
3.南海实验学校2021年度自主评聘中级教师职称申报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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