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实验学校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具体工作安排

2014/03/04 点击量: 作者:佚名</span> <span>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4日</span> <span>人气指数: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typ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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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各项工作,根据《中共南海实验学校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细化了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分党委和支部两个层面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学校党委层面:

(一)学习讨论

1.学习内容:《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之江新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习近平同志关于发展海洋经济和建设舟山群岛新区有关情况与讲话摘编》等6本必读书目。

2.活动要求: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办法,处级干部逐篇逐目通读。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3天。

3.参加对象:班子成员

4.活动形式:

(1)召开2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3月7日、3月21日)。第1次集中学习6本必读书目相关内容。第2次专题讨论学习心得。

(2)举办专题报告会(3月15日-25日,视邀请情况确定具体日期)。

(3)参加支部举办的专题讨论会。

(4)推选、宣传先进党员教师典型(3月20日-30日)

(二)听取意见

1.学部、处室中层干部意见征求会(3月6日)。召集人:徐铁骏,赵雅尔共同参加。

2.骨干教师代表意见征求会(3月13日)。召集人:陆熊,郑伟君共同参加。

3.学生家长意见征求会(3月14日)。召集人:俞宏伟,黄慈峰共同参加。

4.学生意见征求会(3月16日)。召集人:陆熊,孔志培共同参加。

5.退休教师意见征求会(3月18日)。召集人:邱军峰,顾仲琪共同参加。

6.青年教师意见征求会(3月20日)。召集人:邱军峰,俞静燕共同参加。

7.民主党派、无党派教师代表意见征求会是(3月19日)。召集人:俞宏伟,苏明杰共同参加。

8.处级干部开展“网格走亲、服务连心”活动,深入学部或处室蹲点调研,听取意见。调研要有主题,要形成报告。(3月10-3月31日)

二、支部层面:

(一)学习讨论

1.学习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章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

2.活动要求: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办法,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3天。

3.参加对象:全体党员,重点是学部处室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备注:专题学习会参加对象为支部全体党员;专题讨论会对象,支部可根据党员人数自行确定,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少的支部,全体参加,党员人数多的支部,参加对象为中层以上干部和部分党员代表)

4.活动形式:

(1)专题学习会:学习讨论党的十八大报告、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等学习材料(3月10前)

(2)开展反对“四风”的专题讨论。查找学校“四风”具体表现,认清危害。(3月15日前)

(3)专题学习会:党的组织纪律教育、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等(3月20日前)

(4)在认真开展“三思三观”和“五个够不够”学习的基础上,开展专题讨论交流会。学校班子成员参加支部的专题讨论会,作为重点发言对象,带头发言。(3月30日前)

4.活动要求:

各支部要按要求开展好活动,并认真做好活动的台帐整理工作。

(二)听取意见

发放问卷调查表,征求学生家长、教师对学校的意见建议,汇总梳理后,交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3月7日-14日)

附:1.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座谈会方案

2.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安排

南海实验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