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教育局关于教师工作量基准填报的函告

2015/11/19 点击量: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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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告

各义务教育学校、南海实验学校、聋哑(启智)学校、素质教育实践学校:

根据教育局2016年工作安排,为建立教师工作量基准、全面提高教师使用效益,决定对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实际工作安排情况进行重新调查,调查时间内容为2015年10月份的具体情况,上报时间截止11月25日。其中南海实验学校要求分学部填报(幼儿园除外),总校教师无法纳入学部的可单独填报。

请各校务必认真对待,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校长要为本次调查负责,在上报的调查表中要求校长签名、学校盖章。

联系人:邵伟康;联系电话:666897。

组织人事处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