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南海办公 > 工作安排 > 正文
2016/03/28 点击量: 作者:未知
各学部、处室:
根据上级部门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学校决定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4月2日、3日、4日休息,4月5日(星期二)正常上班。其中高二、高三学生4月2日下午课后离校。
希各部门做好教职工和学生假日期间安全教育工作。各部门人员离校前要检查本部门的水、电、气和门窗关闭情况,后勤处、餐饮中心等部门要注意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校产保护等工作。
南海实验学校
2016.3.28
上一篇:南海实验学校关于召开处室例会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召开校务会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