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实验学校关于做好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7/06/07 点击量: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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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部、处室:

根据舟教人〔2017〕21号《舟山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请以学部、处室为单位,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师德考核工作,其中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须在本月底上报学校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教育局。具体表格与要求请见OA附件。

南海实验学校办公室

201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