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处室:
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规范校园交通秩序,营造有序、和谐的校园环境,经学校研究决定,调整校园车辆停放方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
停放位置:暂按2017年划定的各部门停车区域停放。
车辆行驶路线:教职工车辆从生活门岗进出校园,按规定线路、车速行驶(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不得在校园以车代步,随意行驶。
停放要求:按照指定车位停放,车头一律朝外,非划定区域禁止停放。停放于K楼北侧“杏田二路”上的车辆车头统一朝东;停放于K楼东侧“竹韵路”上的车辆车头方向统一朝东北方向;停放于图书馆一楼架空层西侧枙馨路上的车辆车头方向统一朝南。
二、非机动车
教职工非机动车停放位置:教职工非机动车一律停放于初中部总务处北侧车棚、生活门岗非机动车车棚(西侧)内;中小学食堂员工的非机动车停放于中小学食堂的车棚内。
初高中学生自行车停放位置:停放于南门岗外和体育门岗内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内,初中、高中学生分开停放。
高中学生电瓶车停放位置:停放于生活门岗非机动车车棚(东侧)内和南门岗外非机动车停车位。
要求:所有非机动车应在车棚或划定区域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出入校门应自觉下车,推行通过校门。
车辆停放及车辆行驶路线图(请见OA附件)
后勤部门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停车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违规车辆,检查组将登记信息,并进行通报。
本通知从即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南海实验学校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