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下半年舟山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赴宁波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19年31号)》精神,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已全部结束,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情况公布如下:

一、网上报名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2019年10月23日中午13:00—14:00到宁波大学东校区(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接受资格复审,复审时请带本人身份证和招聘公告中要求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原件、复印件。
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数在招聘计划数5倍及以内的,报名对象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5倍的,增加面谈环节,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5倍确定面试对象。
面谈时间:2019年10月23日下午14:30—16:30。
二、考试相关事宜
面试时间:2019年10月24日。
面试地点:报名和资格复审现场通知。
面试形式:说课+结构化面试。每位考生备课45分钟,说课10分钟,说课后直接进入结构化面试,两项考试考生需在15分钟内完成。
各位考生需于10月24日上午7:00前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抽签,确定考试顺序,逾期未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舟山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22日
附: 考生考试守则
1.面试时间为10月24日,考生须在7:00前到指定地点准时报到,7:30第一位考生由工作人员带入备课室进行备课,45分钟后带入面试教室。说课和结构化面试共15分钟。
2.考生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工作人员核实身份、抽签、引导;考生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上洗手间必须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3. 备课室只提供备课相关教材,考生不能携带和参考其他备课资料,不得在备课稿上写本人姓名和其他标注,面试期间,考生不得将姓名透露给评委,否则作违纪处理。
4. 考生不得将通讯工具带入候考室,已带入的须关闭后交由场内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向工作人员领取。在面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工具,作零分处理(为避免嫌疑,请考生不要携带各种电子设备)。
5.考生面试结束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进入候考室接触未考人员,不得向未考人员传递有关考试信息。
6.面试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7.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在舟山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学校的网站中,请大家及时关注,并在近期保持通讯畅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